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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【公告】物品找回细则重申【重要】
亲爱的龙之刃玩家朋友们:
由于近期很多玩家通过找回丢弃物品,以此
赚取
利益,对游戏造成很大影响。我们将做出以下决定,由此带给大家的不便敬请谅解。
1.
每半年
每个账号只可找回
3
次;
2.
每次找回物品总数不超过
10
样;
3.
宝石只提供找回
5
级以上的宝石;
4.
所找回的物品均为
绑定
物品;
5.
找回的所有物品均为初始状态,例如:骑宠只负责找回缰绳;装备上有宝石也只能找回装备;
6.
守护神不予以找回;
7.
金券
不予以找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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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龙之刃》运营团队
2015
年8月6日